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:::

112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第三梯次遞補名單公告如附件(夜間、暑期分別列冊),依簡章規定本校錄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;或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
 

一、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:進入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填報新生資料,以免影響後續註冊與選課等重大權益。

(一)網    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
(二)開放時間:112年5月19日(星期五)9時至112年5月22日(星期一)12時止

(三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
(四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
 

二、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: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一)報到時間及方式:112年5月23日至112年5月26日,請務必依各招生系所訂定報到方式及時間辦理報到(請逕至各學系網頁查詢報到方式),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二)報到方式—親自報到:

1.報到地點:各招生系所辦公室。

2.錄取生於各招生系所公告期限內本人親自或填寫委託書(簡章附表十)委由他人辦理報到。

3.報到當日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:

(1)國民身分證(親自報到直接查驗正本即可,不須影本)。

(2)學經歷(力)證件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3)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
(4)「服務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一):年資證明用,應為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,現職年資累計符合者亦可出具「在職證明書」(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年3月(含)以後)。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系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
(5)如為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
(6)「管理學院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EMBA)」錄取生,需再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年3月(含)以後。

(7) 「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之錄取生,需再檢驗(交)下列各項文件:

    a. 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正本。

    b. 「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之校(園)長、專任教師」或「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」身分,應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簡章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年3月(含)以後。

(三)報到方式—通訊報到:112年5月26日前將「國民身分證影本(請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及(二)親自報到第3項所列(2)至(7)」之應繳交相關文件,以掛號郵寄至各招生系所(郵戳為憑),並請於郵寄後與各招生系所電話確認。  
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各招生系所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簡章附表十三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

 

※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:(04)22183693、1006、1009、3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