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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第一梯次遞補名單公告如附件(夜間、暑期分別列冊),依規定本校錄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採「通訊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;或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
 

一、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:進入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填報新生資料,以免影響後續註冊與選課等重大權益。

(一)網    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
(二)開放時間:113年5月7日(星期二)10時至113年5月13日(星期一)12時止

(三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
(四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
 

二、第二階段「通訊報到」:寄送入學資格證件。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一)報到日期:113年5月7日(星期二)至113年5月13日(星期一),請將下列報到資料郵寄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(郵戳為憑,寄件地址: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收。請於信封備註「碩士在職專班遞補」)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二)報到應繳交下列文件:

(1)國民身分證影本(請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。

(2)學經歷(力)證件影本(有加蓋學校關防或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。
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3)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
(4)「服務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一):年資證明用,應為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,如現職年資累計符合者亦可出具「在職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二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3年3月(含)以後)。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系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
(5)如為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各招生系所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簡章附表十三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

 

※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:(04)22183693、1006、1009、3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