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第一梯次遞補名單公告如附件1,本校報到手續分二階段模式,第一階段「正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異議。遞補通知將於115年2月3日掛號郵寄至各遞補生通訊地址。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請於115年2月3日(星期三)15時起至115年2月6日(星期五)12時止,至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(https://ecsb.ntcu.edu.tw/)辦理資料確認(申請方式及流程請詳見簡章第28頁)。
(一) 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二) 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 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」:逾期未辦理「親自報到」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1. 報到地點:行政大樓一樓教務處綜合業務組(A105)。
2. 報到日期:115年2月10日(星期二)。
3. 報到時間:14時30分至15時00分。
4. 正取生於前述期限內本人親自或填寫委託書(簡章附表九)委由他人辦理報到。
5. 正取生報到應繳驗之文件如簡章第28頁所述,請配合辦理。
6. 正取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三、正取生、備取生報到應繳交(驗)文件(如簡章第28頁),應另攜帶「①委託書(簡章附表九)」及「②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」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。
三、 「親自報到」時,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(含影本):
(一)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件(僑生身分)正本。
(二)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(三)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(四)學歷(力)證件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1.大學校院肄業生(含空中大學):修業證明書、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。
2.大學或專科學校(含應屆)畢業生:大學或專科學校畢業證書。
3.專科學校學生,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,應繳驗修業證明書、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。
四、 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(簡章附表十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