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簡章規定,本校正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正取生親自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異議。正取生已於成績單另加註「新生報到通知」,本處另寄發紙本報到通知僅提醒用途,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。重要事項如下:
一、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:請於113年4月18日(星期四)10時至113年4月21日(星期日)24時,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(一)網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二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三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「正取生親自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領取註冊資料。
(一)報到時間:113年4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2時。
(二)報到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求真樓1樓大廳(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。
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,錄取生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。
(三)報到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:
1. 國民身分證。
2. 學經歷(力)證件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(如下附件)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3. 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4. 「服務證明書」(如下附件):年資證明用,應為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,現職年資累計符合者亦可出具「在職證明書」(如下附件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3年3月(含)以後)。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系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5. 如為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6.「語文教育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之錄取生,需再繳交(驗)下列各項文件:
(1)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正本。
(2)以「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之專任教師」、「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」身分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應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如下附件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3年3月(含)以後。
(四)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親自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上述(三)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
1. 委託書(如下附件)。
2. 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如下附表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