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校第一梯次遞補名單公告如附件一,敬請於108年5月31日(星期五)下午2時至5時,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理報到手續,並繳交(驗)證件。遞補通知於108年5月24日以掛號郵寄至各遞補生通訊地址。
二、報到時,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:
(一)國民身份證正本(驗後退還)。
(二)二吋半身彩色照片二張(近三個月內)。
(三)學經歷證件:
1、畢業證書正本。(依簡章規定,應屆畢業生於錄取後報到時,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畢業證書,應由錄取生本人切結於108年7月31日前,將學士學位畢業證書正本送達本校驗證,否則取消錄取資格。如因暑修而無法於10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士學位畢業證書正本者,應由錄取生本人出具暑期修課證明,並切結於108年9月2日前,將學士學位畢業證書正本送達本校驗證,否則取消其入學資格。)
2、依同等學力規定或持境外學歷報考者,請依簡章規定繳驗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。
(四)各系(所、學位學程)所規定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之各項證件(請詳見簡章規定)。
(五)以在職生身份報考者,另應繳交「服務證明書」正本(參考簡章附表一格式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08年4月(含)以後,未符合者,更改為一般生身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三、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二、報到時,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」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