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揭新生報到之「新生」包括113學年度研究所甄試入學考試錄取生未辦理提早報到者及113學年度研究所博士班招生考試之正取生。
依簡章規定,本校錄取生報到採二階段模式,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」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異議。重要事項如下:
一、「新生資料確認」:請於113年4月18日(星期四)10時至113年4月21日(星期日)24時止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(一)網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二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三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「親自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領取入學須知。
(一)報到日期:113年4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2時,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二)報到地點:本校求真樓一樓。
(三)報到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:(以下所指附表為本校「113學年度研究所博士班招生簡章」)
1.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2.學經歷(力)證件。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碩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碩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碩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3.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4.在職生身分報考者,另應繳交「在職證明書」(附表五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3年3月(含)以後,未符合者,更改為一般生身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5.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報到時應繳交(驗)文件之正本『1至5』項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
❶委託書(附表十一)。
❷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附表十二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