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,本校正取生報到調整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網路報到」及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(或通訊報到)」辦理,未完成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異議。正取生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一、第一階段「網路報到」:進入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填報新生資料,以免影響後續註冊與選課等重大權益。
(一)網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(建議使用瀏覽器:GoogleChrome及Firefox, IE不支援。)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二)開放時間:109年5月7日(星期四)10時至109年5月13日(星期三)24時止。
(三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四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
(各招生系所報到方式及時間如附件1,請依各招生系所訂定報到方式及時間辦理報到)。
(一)日期:109年5月21日(星期四)10時至109年5月31日(星期日)24時止,逾期未辦理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二)親自報到:
1.報到地點:各招生系所辦公室。
2.錄取生於前述期限內本人親自或填寫委託書(如附件2)委由他人辦理報到。
3.報到當日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:
①國民身分證。
②學經歷(力)證件。
③兩吋彩色證件照片1張。
④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碩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(如附件3)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碩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碩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⑤在職生身分報考者,另應繳交「在職證明書」(如附件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09年4月(含)以後,未符合者,更改為一般生身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4.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(3)報到當日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」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①委託書(如附件2)。②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
(三)通訊報到:於期限內將「國民身分證影本及(二)親自報到3所列②至⑤」之應繳交相關文件正本,以掛號郵寄至各招生系所(郵戳為憑),並請於郵寄後與各招生系所電話確認。
※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:(04)22183114、1006、3693、10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