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因現今國內疫情情況嚴峻,僅採親自報到之系所(教育系、幼教系、體育系、資統所、數教系、數位系),皆增加通訊報到方式,以減少移動感染風險,正取生可依自身情況選擇報到方式。碩士在職專班新生報到方式及時間之附件另已更新,請以更新版為荷※
依簡章規定,本校正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正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正取生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異議。正取生已於成績單另加註「新生報到通知」,本校不另行以紙本寄發新生報到通知。重要事項如下:
一、「正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:請於111年4月15日(星期五)10時至111年4月17日(星期日)24時,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(一)網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二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三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「正取生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領取註冊資料
(一)報到日期:111年4月25日(星期一)至5月1日(星期日)。
(二)正取生應依各院/系/所指定之報到方式及時間辦理報到(請詳見「111研究所在職專班新生報到方式及時間」或簡章「參、招生班別、名額、考試科目、佔分方式及應繳資料」或逕洽各系所)。
(三)報到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:
1. 國民身分證影本(影本請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,現場報到繳驗正本)。
2. 學經歷(力)證件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3. 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4. 「服務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一):年資證明用,應為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,現職年資累計符合者亦可出具「在職證明書」(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1年3月(含)以後,採計年資至111年3月31日止)。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系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5. 如為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6. 「管理學院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EMBA)」錄取生,需再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1年3月(含)以後。
7. 「語文教育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及「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之錄取生,需再檢驗(交)下列各項文件:
(1)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正本。
(2)以「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之校(園)長、專任教師」、「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」身分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應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1年3月(含)以後。
(四)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親自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報到時應繳交(驗)文件之正本『1至7』項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
1. 委託書(簡章附表十二)。
2. 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
※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:(04)22183693、1006、1009、31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