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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暑期碩士在職專班第一梯次遞補名單公告如附件,依簡章規定並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,本校錄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,分第一階段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錄取生通訊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以上二階段報到者,以放棄入學資格論;或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遞補通知於110526日以掛號郵寄至各遞補生通訊地址。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
一、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:請於110526日(星期三)10時至110530日(星期日)24時,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
(一)網   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
(二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
(三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1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
二、「錄取生通訊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。

(一)報到日期:110531日(星期一)至63日(星期四),請將報到資料郵寄至各系所辦公室(郵戳為憑,寄件地址請詳見簡章「參、招生班別、名額、考試科目、佔分方式及應繳資料」或逕洽各系所)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(二)報到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:

    1. 國民身分證影本(請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簽章)。

    2. 學經歷()證件正本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

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
    3. 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
    4. 「服務證明書」正本(簡章附表一):年資證明用,應為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。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
    5. 兵役證明文件正本:A.男性(非志願役人員)須繳驗退伍令(暑期班應於11071日前退伍)或無兵役義務證明書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B.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
    6.「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之錄取生,須再檢驗(交)下列各項文件:

    (1)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正本。

    (2)以「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之校(園)長、專任教師」、「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」身分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應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簡章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04月(含)以後。
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各招生系所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簡章附表十三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

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電話:(042218-3693100610093114

體育學系:(0422183413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:0422183422、美術學系:(0422183482、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:(0422183532、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環境教育及管理碩士在職專班:(0422183542